按照学生处《关于认定2020-2021学年家庭经济困难本科学生工作的通知》的要求,根据《牡丹江师范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按照学生本人申报,班级评议小组评议,年级评议小组审核,学院党政联席会讨论通过,现在拟评定名单公示,公示期10月12至10月14日,公示期内有异议可到文科楼624反映,也可以拨打学生处电话0453-6516337
进行反映。
历史与文化学院2020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