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优秀在职教师:
1、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
2、有教育专业理论和学科知识功底,有较强的教育教学能力,善于做学生思想教育工作;教学水平高,教学效果显著。
3、有较强的教育教学研究能力和指导能力。
4、年龄原则上不超过50周岁,高层次人才,省特级教师,省、市名师,市(区)级学科带头人、教学能手等学科骨干教师、市(区)优秀教育工作者或优秀班主任以及有学校教育教学管理经历者年龄可适当放宽。
(二)优秀应往届毕业生:
1、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相关专业应往届毕业生,取得相应学位和教师资格证,热爱教育事业。
2、品学兼优、专业成绩突出、综合素质强、沟通能力佳。
3、国家级奖学金获得者、“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毕业生”、党员优先。